中新網上海7月10日電 (陳靜 潘靜波)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0日公開開庭審理廣受社會關註的泛鑫美女高管攜款外逃案。和陳怡一起在被告席上受審的還有泛鑫公司顧問江傑。
  2013年8月,一則消息震驚保險市場:上海保險中介龍頭企業的美女高管陳怡攜巨款潛逃海外;當月15日,上海保監局稱在檢查中發現泛鑫保險擅自銷售自製的固定收益理財協議。上海警方亦立案偵查;8月19日,經中國警方與斐濟執法部門通力合作抓獲的陳怡被押解回國。
  據悉,出生於1979年的陳怡,2001年大專畢業,2003年開始做保險銷售,2010年擔任泛鑫保險總經理。
  庭審中,根據檢察機關指控,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陳怡伙同江傑等先後控制了泛鑫保險、浙江永力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永力)和杭州中海盛邦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海盛邦)。陳怡還與他人合謀,將20年期壽險產品虛構成年收益10%左右的1至3年期保險理財產品,騙取投資人資金,並將騙得的資金以返還保險公司手續費的方式套現。
  2010年2月至2013年7月,陳怡、江傑先後以泛鑫保險、浙江永力、中海盛邦的名義,與昆侖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滬、浙分公司,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滬、浙分公司等簽訂了保險代理協議,併在滬、浙兩地招聘了400多名保險代理人,由代理人或通過銀行員工在江、浙、滬等地向4400多人推銷虛假保險理財產品計人民幣13億餘元人民幣,套取資金10億餘元。
  截至案發,陳怡等人造成實際損失8億餘元。2013年7月28日,陳怡、江傑在將近5千萬元港幣轉至香港後,攜帶83萬餘歐元等現金、首飾、奢侈品等財物潛逃境外。
  檢察機關認為,陳怡、江傑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均觸犯了《刑法》相關規定,應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當日,在法庭上出現的陳怡一頭短髮,身著鵝黃色T恤。回答公訴人提出的問題時語調平靜。陳怡對犯罪的事實過程沒有異議,但認為自己不是詐騙,而是職務侵占。被告人江傑則認為罪名的指控與事實不相符。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實訊問了兩名被告人。辯護人就泛鑫保險的經營模式、江傑在泛鑫保險的業務工作等相關情況,向兩名被告人進行了發問。
  公訴人還當庭出示了相關證人證言等多組證據材料。被告人及辯護人分別發表了質證意見。
  據知,法院方面計劃連續兩日開庭審理此案。截至發稿時,本案仍在審理中。  (原標題:原泛鑫保險美女高管陳怡等涉嫌集資詐騙在上海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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