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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傳媒訊:2013年11月15日下午,新浪傳媒論壇第九期《媒體如何保證商業報道的公正——陳永洲事件的啟示》在北京新浪總部舉行,論壇就“媒體如何保證商業報道的公正”“媒體在監督報道中存在的問題”“媒體如何自律”三大主題展開了討論,以下是新京報傳媒研究編輯趙勇力在第二個主題“媒體在監督報道中存在的問題”的發言實錄:
  趙勇力:前段時間,報社裡面貼了一個通知,應該說是一個表彰,表揚關於一篇環保監督報道的一個記者,這個記者報道河北某地一個公司污染的問題。報道之後,當地政府找到這個記者吃飯。並給了2萬塊錢。同樣,後來這個記者把2萬塊錢給到領導。就像剛剛馬老師提到的問題,同樣,在我們報社,記者採來的稿件,如果要登出來,必須要經過編輯部的把控,會質疑很多問題。把控時要問你這樣那樣的問題。整個編委有一個要求,如果遇到我剛纔提到的“被公關”這個問題,如果你搞不定就交給報社,交給領導,領導幫你處理,同樣這個錢就退給了這個公司。
  其實每一次報道,只要是涉及監督,時常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我們怎麼樣去避免?首先從制度上,我們報社內部有一個相應的規章,這些問題在出現之前就可以全部避免掉。比如我們採訪當地出現的問題,各個方面我們都要進行採訪,我們要聽取各個方面的聲音,不能在報道當中,只有當地政府或者其它方面的聲音,或者是村民的聲音。當然,任何一家媒體都會在一些細節上存在問題,譬如。採訪不夠深入,用詞不夠準確,邏輯需更嚴謹一些。但大的方面,我們沒有出過問題。
 
(編輯:S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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