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8萬!1月9日,無錫市濱湖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公佈了對張藝謀、陳婷非婚生育3個子女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將依法征收計劃外生育費及社會撫養費共計7487854元,或將成為我國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單筆最高額。近幾年張藝謀事業不順,沒能再奪票房冠軍,沒想到罰款拿了個全國最高。(1月10日《長江日報》)
  張藝謀超生被罰748萬,多乎哉?從絕對數上看,確實嚇人一跳,很多中國人可能一輩子都掙不來這麼多錢。但從相對數上而言,或許並不算多,甚至只是張藝謀財產的“九牛一毛”。那麼,罰款到底是太多了,還是太少呢?其實我們還有另一個更務實的視角或者說是判斷方法,那就是給張藝謀的超生罰款算算“成本賬”,看看相關部門乃至全社會都為此付出了多少成本,是“賺了”還是“賠了”。
  先說“行政成本”。2013年5月,張藝謀涉嫌“超生”一事被媒體熱炒,無錫市計生委多次回應稱“正在調查中”,甚至一度聲稱“千方百計未聯繫上(張藝謀)”。直至12月1日,張藝謀公開表明配合人口計生部門調查處理的態度,無錫市濱湖區人口計生局明確表示正在依法依規著手調查處理。整個事件的發酵過程差點“跨年”,在“艱苦卓絕”的“調查”過程中,相關部門開了多少會、請示了多少次上級、與某些人進行了多少次的聯繫和溝通?付出了多少人力、物力、財力?雖然這些花費很難統計也無人統計,但想必不是個小數目。
  再說“社會成本”。名人富人超生的問題早就是社會關註的焦點,更何況是張藝謀這樣級數的大名人。網友們為追尋真相發了多少微博、公眾耗費了多少時間和精力對此進行討論和爭議,咱就不說了。單是眾多媒體為此投入的版面和時長(廣播電視),算下來就不得了。南京一家媒體甚至還在頭版整版刊登尋人啟事找張藝謀,如果換算成廣告,那可值老鼻子錢啦。
  最應該“秋後算賬”的,還有此事對政府部門公信力和社會公平正義所帶來的傷害。超生這事兒原本一點都不複雜,普通人如果膽敢超生,相關部門處罰起來絕對是雷厲風行、毫不手軟的。但一遇到名人、富人,就立馬“舉步維艱”起來。事情真相調查起來真的那麼難嗎?即便是在媒體窮追不捨、輿論狂飆突進的壓力下,相關部門依然羞羞答答,一會兒說“正在調查”,一會兒說“千方百計未聯繫上”,糊弄誰呢?雖然調查和處理結果千呼萬喚之下最終還是出來了,但此事帶來的負面影響,卻已很難輓回。
  只有算了賬才知道,為了讓張藝謀掏這748萬罰款,整個社會付出了極其高昂的成本,高昂到難以統計。不管是從“經濟效益”還是“社會效益”的角度看,這都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賠本生意”。張藝謀繳納罰款並非超生事件的終點,由此帶來的教訓值得好好總結和反思。另外,與此有關的某些責任人和責任部門,是否也該為此付出一點“責任成本”呢?但願吧。
  文/喬志峰  (原標題:給張藝謀超生罰款算算“成本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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